|
一位遵纪守法买房者的冤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我叫潘良春,汉族,家住陕西省 柞水县乾佑街办迎春社区福乐小区,身份编号: 6125271975080xxxxx。我实名举报:一位遵纪守法买房者的冤声 事实和理由: 2021年1月4日,我与被何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何宁以18万元的价款将 位于柞水县乾佑镇河西路南段电信局对面(四单元1楼)面积为114.57平方米的房屋(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出售给我。合同签 订后,我依照约定于合同签订当日将购房款支付给何宁的 丈夫明瑞炳。何宁于一个月后将房屋钥匙交给我,我收房 后,于2021年3月份开始断断续续装修,2021年8月份装修工作 基本完成。 8月底,我家人在一场大雨过后去房屋查看时,发现 房屋内靠近西边的卫生间、厨房和两个卧室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 水,其中厨房及正中的西面卧室最为严重。随后,我与何宁联系关于房屋漏水的修缮事宜,何宁只是口头应允,并未有实际 行动。 2022年11月,我携家人一起搬进房屋内居住。2023年5 月份,雨季来临,靠近西边的房屋再次出现不同程度的墙 面渗水现象,导致我装修好的墙面和家具受潮受损,由于靠近 西北方向的房屋压根无法居住,我的两个孩子及母亲只能挤在 东南方向的一间卧室里面,我及妻子勉强居住于西南方向的卧 室,我妻子也因为房屋过于潮湿而出现了湿疹等病症。无奈之 下,我又请人就房屋的防水再次进行修缮处理,将何宁封堵的 西南方向的卧室窗户挖开后才发现,房屋西后墙与山体相连,且 我的厨房部分还嵌于山体凹进的部分。 为了能够正常居住,我委托施工人员就房屋进行了防水处理,但漏水、渗水问题依旧 未能得到彻底解决,我再次与何宁交涉、沟通维修事宜,但何宁却一直推诿或者拒绝。 综上,何宁在出售时未如实告知房屋后 墙与山体相连的事实,刻意隐瞒房屋在雨季时存在严重漏水的情 况,将存有质量问题的房屋出售给我,其行为属于严重违约, 而我购买房屋是为了居住,因该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问题,给我及其家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损害。 2023年9月16日,我起诉本来23年能解决的事法官要拖到24年再审理,23年法官找我去了解情况说对方把房卖了不要房了要是几万能解决了愿给钱,拖到24年立案判我败诉。现在诉求改赔偿5万维修费。 柞水县人民法院法官不合法不公正的判决,不过是废纸一张,它否定不了中国法律的权威以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改变不了百姓维护国家依法治国精神和法律尊严的信心和决心,但是法律在柞水县人民法院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百姓对当地公检法的形象和信任度大打折扣,无非正义来得晚些,只要我们这些受害者不倒下,等得到,最终公正公平会在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指导下,坚守司法公正的地方凸显出来,但可能不是铜钟法庭这里,很遗憾!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不应当只是标语、口号而写入宪法。要依法治国,除公权力机关必须依法办事外,司法机关所审判的每一个案件,都应当充分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体现公平正义。我的被错判,虽然只有一个人的冤案,可整个家族,及一些朋友的心也跟着我在受冤,跟随着我受煎熬。我在此要问,当地公检法,为何违纪违法?法治的阳光什么时候落在我的肩头。 综上,请各位领导和媒体还有网友关注此案,以维护百姓的合法权利,铲除司法腐败毒瘤,还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监督当地法官执法犯法的司法腐败行为! 以上本人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人:潘良春 责任编辑:lmhuig 免责声明:凡未注明“来源村官网”的图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村官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文章分类:
村官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