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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伤害了人民心中的法治信仰法治时代,绝不允许再出现“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怪事。如何审判,作为法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公平公正,一场没有结果、不能彰显公平公正的判决有违立法本意。武侯区人民法院采信刘智春提交的伪造的买卖合同、《过磅单》等证据,错误认定双方当事人存在货物买卖关系,属于认定事实错误,既不公平公正又伤害了人民心中的法治信仰! 事件经过: 四川省彭州市三界镇丰碑村成都释龙瑞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法人周子龙与山西省广灵县壶泉镇西关村西广灵县兴晟商贸运输部刘智春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2年12月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0107民初17641号民事判决,判决李信连带向刘智春支付票据款45万元及利息。成都释龙瑞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法人周子龙不服该判决,经申请再审被成渝金融法院裁定驳回。 周子龙认为,刘智春提供虚假证据,虚构交易关系,致使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从而作出错误判决。 理由如下: 2021年1月26日,出票人及承兑人佳宇公司向收款人佳宇公司都江堰分公司开具电子商业汇票一张,票面金额45万元,经连续背书转让至刘智春。刘智春提示付款遭拒,从而向法院提起票据追索权之诉。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周子龙与刘智春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判决周子龙与其他背书人、承兑人连带支付刘智春票面金额45万元及利息。周子龙不服武侯区法院判决,认为刘智春伪造合同、虚构货物买卖关系,以武侯区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 再审法院认为,不能认定周子龙没有备案的印章就是虚假印章,且周子龙向刘智春背书转让票据,认为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关系,裁定驳回周子龙的再审申请。 刘智春伪造了《产品购销合同》。 刘智春为实现胜诉目的,2022年8月31日在武侯区法院庭审期时,审判长询问刘智春“你方基于什么事由从周子龙处背书取得案涉汇票的?”刘智春回答“因与周子龙有珍珠棉买卖之间的合作,周子龙需向刘智春支付货款”为由,取得了案涉汇票。随后,刘智春向法庭提交了伪造的《产品购销合同》。周子龙不认识刘智春,从未与刘智春签订过购买珍珠岩的合同。法院对虚假的《产品购销合同》未加甄别即采信,认定货物买卖关系,认定事实错误。 伪造了申请人公司的印章。 因合同需要加盖周子龙公司的印章,刘智春又伪造了周子龙合同专用章。周子龙在所有合同上加盖的印章均为公司印章,从未刻制和使用过合同专用章,在前述《产品购销合同》上加盖的周子龙的“合同专用章”系被刘智春伪造。由于刘智春伪造周子龙印章,已涉嫌犯罪,周子龙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武侯区公安分局,因为法院判决了,不立案。 刘智春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了伪造的《过磅单》。 为让审判人员相信二者间存在货物买卖关系,刘智春在再审审查时,还提交了伪造的珍珠砂《过磅单》。 图中:刘智春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了伪造的《过磅单》 周子龙经仔细审查刘智春提交的《过磅单》也是漏洞百出,如编号为NO8244410的过磅单,开票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而编号为NO8244423的过磅单,开票时间却为“2021年4月30日”,即编号在前的过磅单,开票时间却在后,明显不合情理。过磅时间、净重等数据全系伪造,收货人“孙志军”也不是周子龙公司的员工。 其实,要查明二者间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也比较简单,如刘智春提供的《过磅单》载明了运货司机姓名与车牌号,只需问问司机是否从山西省广灵县运过珍珠砂到过四川省彭州市的三界镇即可,也可查询相关高速公司收费记录、从税务系统查双方是否开具过发票等,即可查明案件事实。 本案中,刘智春明知与周子龙不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关系,不具有取得票据的合法前提基础,仍然取得票据,请求付款遭到拒绝后,向周子龙行使追索权,刘智春取得票据存在重大过失,按前述法律规定不享有票据权利。 综上,武侯区人民法院采信刘智春提交的伪造的买卖合同、《过磅单》等证据,错误认定双方当事人存在货物买卖关系,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刘智春没有真实交易关系取得票据,有重大过失不应享有票据权利,而法院认定刘智春没有过失而享有票据权利,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 执法者必须全力呵护公民的法治信仰。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我相信法律,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我们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执法机构要在执法进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不能伤害我们。 执法者必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让知法守法者尝到甜头,让违法者吃到苦头。每一次错误判决,都可能成为人民心中法治信仰崩塌的链条。 让法治成为普遍的公民信仰、成为基本的治理方式、成为日常的生活准则,就必须先从遏制“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开始。徇私枉法者,一个都不能放过!践踏正义者,一个都不能姑息!实名举报人:河南省确山县双河乡韩楼村周建华《周子龙父亲》 2025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mhfrsd 免责声明:凡未注明“来源为群众网”的图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为群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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